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8)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7)
·长清区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资料
编办概况
资料下载
县区机构一览
编制常识
部门三定
机构编制调整
工作动态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
举报须知
工作动态
网上登记
登记公示
事业单位监管
政策法规
登记问答
资料下载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编制常识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关于人员编制的规定
日期:
2014-04-25
浏览量:
各厅、局、委员会、科分别设厅长、局长、主任、科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办公厅、办公室设主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7210199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