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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沂水县编办勇于创新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日期:2014-11-05   浏览量: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精神,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切实增强发展的动力,确保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实行单位内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数额为基数,对各单位实行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单位确需设置机构的,在单位内部实行机构、规格“撤一建一”,强化单位内部机构整合。

 

  二是加强编制和职数使用管理。严格实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所有补充人员的单位,编制使用申请必须报编委审批。与县委组织部联动配合,加强领导干部职数特别是部门中层干部职数管理,严格职数使用审批,建立了部门中层干部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单位超职数、随意配备中层干部。

 

  三是抓好机构编制优化和精简工作。加大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力度,定期对各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效益评估考核。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撤销或整合一批事业单位,收回部分事业编制。积极开展精简压缩编制工作。

 

  四是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出台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县直部门单位除特殊需要的,不允许向乡镇借调人员,乡镇之间不允许借调人员。县直部门借调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确需延长的,须经县编委同意,重新办理借调手续,累计不能超过2年。同时,规范了借调程序,借调人员必须报请编委领导审批或提交编委会议研究,较好地解决了借调人员过多、过乱的问题。

 

  五是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会研究决定,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程序,规定用人单位向编办提交用编申请经批准后,组织、人社部门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审核,最后对拟调动人员集中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强化审计监管,事业单位整合、调整、撤销的,及时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全面审计,传达落实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相关规定。建立编办和人社局共用的数据库,编办负责新增人员和机构、编制等信息维护,人社局负责工资、职称等信息维护,形成编制和人社工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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