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用编管理,近日,长春市宽城区出台了《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用编管理方案》,通过制定管理方案,规范用编管理制度,合理调整人员结构,以科学的编制管理方式缓解用编压力,助力群众路线教育整治工作。 一、坚持四项管理原则,指明用编管理方向 为了指明用编管理方向,方案指出,长春市宽城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要遵循四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计划管理、程序审批”的原则,对用编情况实行计划管理。二是坚持“从严控制、留有余地”的原则,在现有机构编制总数内盘活资源。三是坚持“公开招考、补充人才”的原则,将有限的空编用于引进高层次或紧缺性专业人才。四是坚持“改善结构,批次使用”的原则,改善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 二、严把三项审批程序,规范用编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用编管理方式,方案指出,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送计划,通过三项审批程序,规范用编方式。首先,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在核定总量的前提下,用编单位申报计划,报长春市宽城区编办进行初审。其次,由长春市宽城区编办进行初审合格后,要呈报编委会复审。最后,由长春市宽城区编办将复审结果以文件形式报送吉林省编办终审,计划使用情况以吉林省编办终审结果为准。用编计划当年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凡当年未申报计划的录用(招聘)用编事宜,编制部门不予审核。 三、明确两个严格要求,严肃用编管理纪律 为了严肃用编管理纪律,方案规定,对于录用(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编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要严格把握用编需求,科学提出用编计划,坚持控制总量、存有余量的原则,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到最急需的岗位上,发挥编制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二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要求,及时提出用编计划,对未申报或逾期不报的,视为本年度不计划用编进人,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它录用(招聘)用编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