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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蓬莱市编办“三结合”加强编制使用管理
日期:2014-09-25   浏览量:

  近年来,山东烟台蓬莱市编办积极主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编制使用与人员调配、工资核定及经费核拨工作的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了人员编制使用管理,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一是与人员调配相结合。用人单位需要调入人员时先到编制部门申请用编,编办根据单位编制余缺、人员结构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研究论证后提出用编意见,为同意使用编制的单位出具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同时抄送干部调配的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凭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人员调配手续。

  二是与工资核定和保险办理相结合。各单位进行人员工资核定和保险办理时,须持有编制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通知单。工资核定和社会保险办理部门严格依据编制使用通知单上的人员落编单位办理工资和保险手续。凡未经编制部门审核批准而擅自调入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工资手续,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账户,同时予以清退。

  三是与经费核拨相结合。各单位持人员编制使用通知单到财政部门申请核拨相关经费,财政部门严格依据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名单核定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核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编制部门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切实做到了没有编制不拨经费,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连续多年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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