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编办按照“管紧管住、管好管活”的原则,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协调约束配合机制,在人员编制管理上形成了环环相扣、全程掌握的“三项制度”。 一是用编准许制度。各单位凡需补充工作人员,必须申请用编,办理准许用编手续。 二是结构审查制度。对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拟使用编制,提出年龄、学历等结构要求,公开招聘结束后,再严格审查拟进人员是否符合提出的结构要求,决定是否准许其使用编制。 三是进编审核制度。拟进人员在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配、安置、聘用等手续后,编制部门进行最后审核,办理正式进编手续,拟进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