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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河县编办强化三种意识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4-08-12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编办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三种意识,切实将机构编制管住、管好,为下一步各项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一是强化按法规政策办事的意识。凡是上级有明确法规政策规定的,一定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办事,不自行其是,出“土政策”,搞变通、搞灵活。如果服务对象对机构编制工作有疑问、有不解,耐心向其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说服工作,凡是符合政策规定和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就积极主动去办;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就给予明确的答复,做好解释工作;没有明确规定,掌握不准的,就逐级汇报,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争取办,但不擅自做主。

  二是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制定《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机构编制,避免人为因素干预,避免机构编制工作的随意性,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补充完善,用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

  三是强化按程序办事的意识。严格遵守中央、省、市规定的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向全县各部门(单位)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和《商河县编办机构编制工作办事指南》,让部门(单位)充分知晓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达到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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