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严格审批编制。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其核增、调配均按编制审批程序报请区编办并市编办备案;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做到机构类别明确、编制数明确、实有人员数明确、有结构分析说明。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及时对全区编制分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根据各单位职能变化和业务量,进行部门之间横向调整、余缺平衡,适时调整编制,为实施人才战略提供编制空间。做到职能有转有变、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对成批招录和政策性安置的予以及时进编、及时纳入财政预算。支持编内人才加速流动和横向调剂,充分发挥编内人才的作用,以快进快出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编制使用效益督查,重点检查人员到位、混岗、借用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在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