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衡阳市编办围绕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着力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上下功夫,有效实现了全市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三个不增长。 一、强化措施,着力在“控”字上下功夫。始终把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统计基数范围以内作为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条底线和红线,多渠道、多途径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的有效“瘦身”,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在思想上提高“控”的认识。二是在领导上提升“控”的力度。三是在制度上提供“控”的保障。 二、创新方法,主动在“盘”字上做文章。在认真做好总量控制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做好“盘”字文章,确保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形势下,编制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减、质量不降。一是“拆庙”。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加大对职能弱化、任务消亡、规模过小、重复设置、职能交叉、政事不分的事业机构撤并整合力度,减少机构数额。二是清员。加强与纪委、组织、财政、人社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督促各部门(单位)办理人员到龄退休减编手续,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空余出来。三是缩编。按照动态调整、统筹调配、总量调剂的原则,对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核减部分事业编制,调剂作为全市存量编制使用,满足其他社会事业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完善管理,积极在“督”字上求实效。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举报案件进行重点督查。主动对外公布12310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丰富举报手段,完善举报网络,受理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做到及时亮剑,绝不姑息。二是对日常工作进行定期抽查。认真落实海兵市长机构编制工作季报制度的指示,定期深入到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各县市区机构编制明控暗增,各自为政的行为。三是对整体情况进行年终审查。每年年底,对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整体评估,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对12个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函,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