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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编办采取“一二三”工作法推进机构编制统一管理
日期:2014-08-12   浏览量:

 

  为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编办通过“一支笔”、“两本账”、“三道关”,保障机构编制资源“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 

 

  一是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新增人员入编由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内人员调整和出编由编办主任“一支笔”审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严格控制在编制数额以内,对所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都严格执行编委会议事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二是建好“两本账”。一是手工台账,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内设机构等内容发生变动的,及时进行更新,规范管理;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台帐。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人员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更新人员变动台帐。根据登记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实现编制动态管理。二是电子台账,对手工台账进行调整更新的同时,县编办对电子台账也进行相应的调整,形成两账互相补充、互为印证的工作机制,确保台账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动态化与精确化。 

 

  三是严把 “三道关”。一是严把机构编制使用关。做到不同类别的机关使用不同类别的编制,确保机构与编制使用的统一性,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二是严把机构设置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编办有关机构编制设置的要求,按照“机构为经济建设所设、编制为优秀人才所用”的原则,在上级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行调整。三是严把机构编制公示关。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公示,实现了实名制系统操作和维护专人专管,规范了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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