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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区编办“三依托三强化”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4-08-29   浏览量:

 近日,宁波海曙区以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工作为契机,梳理汇总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多方面入手明确整改建议方向,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强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的约束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机构编制、领导配备、人员录用、工资审批、经费拨付和社会保障等形成完整的循环链,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是依托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力。加快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方案研究,通过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严控机构编制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法制意识。修订完善由财政、人力社保等多部门参与的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核定标准、管理方式、程序、手段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规范机关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手段,探索机关控编试点工作,严防行政机关臃肿。进一步规范退休返聘人员使用管理,研究出台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

  三是依托机构编制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常态化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借助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力量扩大监督内容,增加对机构编制事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跟踪监督,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了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和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延伸监督检查触角起到提前预警作用,避免事后监督产生的后遗症问题。加强量化管理,通过机构编制管年度目标考核,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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