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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中牟县编办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日期:2014-08-12   浏览量: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强化四项措施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清底子。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实现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人员“五清”目标。 

  二是把源头。一方面坚持好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申报、核准制度,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对各单位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实行联审联控,强化监督约束。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必须报编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是控过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强化机构编制动态化和全过程管理。 

  四是严督查。将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对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责任。同时,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加强群众举报及来信来访的受理、查处工作,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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