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地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各项部署要求,突出强化“四种”意识,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始终坚持机构编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与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和上级编办各项部署合拍,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强化改革意识。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观念,将深化改革贯穿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统筹和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加强督查调研,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加快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新形势、新问题和业务工作的学习研究,力求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助推2014年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主动意识,制定督查调研计划,适时深入到地直部门和县市调查研究,掌握最直接、最准确、最及时、第一手的机构编制、机构运行、实有人员信息等情况,促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从单纯的控制管理向主动提供服务转变,不断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