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应城市召开了“三责联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了上年度审核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了今年的“三责联审”对象,布置“三责联审”工作。 近年来,应城市围绕各级一把手用人、用钱、用编三个方面的权力,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人事责任审查、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核(即“三责联审”)一起抓,实行任中“三责联审”、离任“三责联交”,督促各级一把手正确履职、规范用权。 对管人、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的单位,特别是资金开支额度大、人事工作基础差、编制管理不规范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多的单位一把手实施任中“三责联审”,由组织、审计、编制、人社部门派出专门力量,每个任期内至少进行2次审核。 经过多年的探索,应城市在逐步扩大任中“三责联审”范围的同时,实行了离任“三责联交”。一把手离任时,一律向接任者移交经济责任事项、选人用人责任事项和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