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海南海口市编办积极采取三项措施,把好领导职数的“核定关”、“管理关”、“检查关”,解决消化超配领导职数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把好“核定关”。坚决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及省编委的有关要求核定领导职数。除机构编制部门文件外,行业部门规定的文件、领导讲话稿要求核定领导职数的事项,都不作为核定领导职数的依据。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以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三定”、“六定”方案为法定依据配备领导,其他任何形式无效,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新组建部门将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是把好“管理关”。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单位领导职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便于各部门查阅领导职数的核定情况,也为组织部门调配干部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建立信息互通制度,编办、组织、人社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领导职数增减、领导干部配备情况。 三是把好“检查关”。建立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席检查制度,每年初对各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实配、超配或空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三定”、“六定”方案进行认真核对,做到每个职数都有据可依。明确规定,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岗位,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予配备干部;凡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单位自行任命的领导干部一律不予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