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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扎实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日期:2014-06-06   浏览量: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要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编办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新一轮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抽调6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建立分工约束机制,对照核查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内容;部门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承担核查和信息采集的具体工作,确保核查和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迅速展开。及时召开了全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济宁市任城区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核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确定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需要掌握的核查指标、方式方法、程序步骤进行了专题培训,印发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使用手册》,进一步提高核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编制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流程图,明确信息审核程序、标准和步骤,组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三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信息审核;根据核查完成时间节点,倒排时间,倒逼责任,分系统、分层级确定了机关事业单位核查信息报送时间配档表,确保单位按时完成自查及信息上报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围绕“查什么”、“怎么查”等关键问题,开辟机构编制核查专栏,方便快捷的解答部门单位提出的问题,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纪律,确保实效。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谁填报,谁负责”,核查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把关,确保数准人准,岗清编清;坚持边核查边整改,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认真清理,不留死角;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彻底查处,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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