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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积极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日期:2014-06-06   浏览量: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河南省濮阳市编办积极创新管理手段,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方式向全程、协作、刚性、动态转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框架,实现全程管理。出台了濮阳市《濮阳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与《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全面规范,为实施实名制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先后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濮阳市市直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坚持“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编制使用核准、入编登记、减员退编、在编人员信息变动及实名制公示等程序,提升实名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实行齐抓共管,强化刚性约束。一方面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市人员工资信息库中建立节点,对人员增加、调配等情况进行前置审核,对不按规定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的,编制部门不予通过,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不予办理调配、工资审批手续,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协调、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动管理,在全市实行机构编制台账管理,采取“信息部门动态调整,台账编办定期审核”的办法,增强各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意识。

  三是搭建管理平台,实施精细管理。对全市人员编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及全市在编人员职务、学历及所学专业等人员信息情况,另外,增设统计分析模块,对在编人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等情况进行智能分析,有效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基本实现从人员信息记录到人员结构的管控。同时,指定专人对信息系统进行数据的动态维护,及时录入、更新和维护数据库信息,每年定期在全市开展实名制公示,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的一致性。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管理实效。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议定事项督办制度,对编委会确定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行立项,联合两办向部门下发督办通知,明确时限,限期督查,提高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效能,确保调整事项落到实处。完善机构编制调整“跟踪问效”机制、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适时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机构编制核查等,对各部门、单位编制使用程序是否规范、机构编制台帐是否完备进行检查,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在编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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