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甘肃省编委关于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编委在全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强力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一是协调联动。以区编委文件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核查工作主要任务及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单位自查。根据“统一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依托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导出信息,对照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机构编制管理证、干部人事档案和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等资料,补充完善核查人员的原始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表册,各单位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不搞变通,不走过场,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得瞒报漏报,按时完成自查。 三是联合审查。依据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核查原始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和实地核实,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并督促原单位进行纠正,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四是信息公示。将审核后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信息,在各单位办公场所显眼位置以及红页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公示内容,区编办及时核实,按程序上报变更。 五是完善档案。全面梳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数据,认真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系统和基础档案,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与核查系统指标一致的机构、编制等台账数据,确保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