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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老河口市编办四措并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日期:2014-06-13   浏览量: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编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现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

  一是总量控制,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实现净减少。综合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地域面积、人口结构、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市机构编制人员总量消化控制规划,提出年度目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作为各部门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机构编制责任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加强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确保全市机构编制规划目标圆满实现。

  二是立足存量,建立在编人员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是鼓励市直机关超编人员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向乡镇流动;严格限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城区流动。鼓励市直机关之间人员有序流动。新增人员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办法,在批准用人用编计划后,实行公开招聘。

  三是部门配合,建立有序补充、总量减少的用人机制。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在市编委统一领导协调下,健全完善现行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的刚性约束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在调入人员时,必须经编委会研究通过后,形成纪要,由编办下发编制卡,再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在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调配干部、核定工资。

  四是敢于监督,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力度,把机构编制工作贯穿于各部门业务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构编制监督体系,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编制严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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