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编办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创新思路,扎实推进,以“一库一证一核准”为依托,构建实名制管理“三位一体”新格局,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突出“全面”和“准确”,做大实名制信息数据库这一平台 市编办完成了市级机房和基础网络环境的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市级机关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网络的互联互通。采取严格程序、两轮核对、监督公示等措施,准确录入了全市应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在职人员各项信息数据。同时,为确保平台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采取了严格权限、定期核查、完善台账、定期更新等措施,做到了实名制信息不重、不混、不漏,应录尽录,平台信息能够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单位现状。 目前,沧州市已经建成了数据翔实、信息全面、功能多样、使用灵活的实名制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它不但为市编委领导科学决策和市县两级机构调整资源配置、完善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持,而且为编制使用审核提供了凭证依据,同时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了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二、突出“规范”和“使用”,做强《机构编制管理证》这一载体 该办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对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了全面审核换发。同时,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制度,每年12月份进行审核,《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无误加盖年度审核专用章予以确认,作为各单位到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 三、突出“执行”和“监督”,做好编制使用核准这一制度 该办坚持“先核编、后进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为保障这一制度的执行,该办建立完善了实名制信息限时报送制度,通过出入编限时办结,实名制信息变更月报,退休人员销编预警,手工台账、电子台账和数据库台账“三帐统一”等方法措施,严把出入编关口;规范完善了县级股级干部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标准,明确审批程序,杜绝了擅自增设职位、超配、混岗配备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实行实名制管理专项督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全员常态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编制信息核查评估、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等工作,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行专项督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