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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编办强化六项制度严控机构编制
日期:2014-05-30   浏览量:

  广西南宁市编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确保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以及在职人数总体不超编。主要抓好六项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每年根据部门单位的空编制情况以及部门单位的用编申请,分年初和年中两次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明确没有编制使用计划的不能随意进人。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能有转有变、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办法,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将有限有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事业倾斜。

  三是加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力度。市、县区两级全部建立实名制数据库,确定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指标采集体系,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实有在编人员全部录入实制制数据库,并对机构编制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组建实名制系统独立内网,随时对部门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四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管协查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编办、监察、人社等部门的协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和部门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对存在超编超配的县区以市编委名义下文进行通报,期限整改。

  五是加大机构编制考评制度建设。将报送实名制数据台帐、违反规定审批机构编制、超标准核定部门领导职数、超职数配备部门领导以及超编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等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并开通“12310”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是出台机构编制管理新规定。对市本级事业单位现有的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研究出台了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办法,明确了外聘人员申报管理制度、工作程序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部门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进行了严管严控。研究出台《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职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科级职数核定、职数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对防范超职数、超规格、超编制配备科级干部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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