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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襄州区编办坚持五项制度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4-04-04   浏览量:

  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编办始终坚持五项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凡是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有关机构编制的重大事宜由编委会集体讨论后,编办主任“一支笔”签字审批。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调研先行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事项都要事先进行调研论证,做到没有调研论证的机构编制事项坚决不上区编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讨论,每年还确定1—2个专项调研课题,着重研究全局性的战略性问题。

 

  三是坚持机关事业单位补员用编审核制度。由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向区编办提出正式申请;区编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对用人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员、人员结构、余编状况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报编委会研究或征求编委领导意见同意后,向申请单位出具《用编函》;用人单位持《用编函》到相关部门办完手续,再携有关手续到编办办理入编手续,最后凭《工资基金单》到财政部门核拨经费。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与相关部门协调约束制度。第一,实行财政预算编制审核制度。每年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预算,由编制部门审核把关,财政部门凭编制部门的审核情况列入预算。第二,实行定期核查制度。编制、人社与财政部门每半年对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行台帐核查对照。第三,实行相互共享信息平台制度。建立全区在编人员编制、岗位、薪酬、经费预算等多要素在内的电子管理平台,与组织、人社、财政共享信息,综合利用。

 

  五是坚持机构编制日常监管制度。首先,建立机构编制预警机制。每半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体情况、进人情况、核减情况进行统计,及时了解各单位超缺编情况。对部分单位人员满编时,进行提前预警告知。其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12310”,明确了详细的受理办理流程,建立了“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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