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编办切实强化“三个只减不增”措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 一是机构设置只减不增。严格受理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报告,一律不予批准设立和升格行政支持类及生产经营类机构,从紧控制公益类事业机构设置,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定规定的,才予提交相关会议进行研究,并采取“拆一建一”和赋予职能相近机构履职的办法,确保全市机构设置总量只减不增。 二是编制核定只减不增。对职能减弱或消亡、划转的机构,及时核减编制数,相应补充到职能和工作任务增加的机构,对确实因工作需要新设立机构,不另行核定增加编制,采取从系统内部机构之间调节编制的办法,确保全市编制核定总量只减不增。 三是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切实加强部门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按核定的编制数配备工作人员,超编单位人员一律只出不进,余编单位以及新立机构的人员来源,采取从超编单位调节和从全市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的办法,确保全市在编人员总量只减不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