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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制定五项措施严控事业编制总量
日期:2014-04-04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认真做好控编减编工作精神,扎实做好全市控编减编工作,近日,贵州贵阳市结合实际制定控编减编具体措施,确保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一是收回空余编制。根据中央、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管住总量、盘活存量、动态管理、保障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冻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并收回空余编制。同时,按一定比例收回其他市属事业单位部分空余编制。

 

  二是集中统一管理。收回的编制由市编办集中统一专项管理,用于消化2013年新增编制和为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中心工作、民生保障工作提供好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严控机构编制。进一步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外,不再审批新设立事业单位,不再为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

 

  四是规范编制使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考、遴选)使用编制计划,在事业单位空余编制数内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合理使用空余编制补充工作人员。对于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编制使用。

 

  五是进行优化整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和结构,挖掘现有事业编制资源潜力,该撤并的机构坚决撤并,该收回的编制坚决收回。对批准设立2年以上且未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建制并收回编制。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或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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