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孟州市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调配人员制度规范,健全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协同管理机制,确保行政事业机构及财政供养编制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培训机制。通过编委会集体学习、专题汇报、送阅会签、分别呈送等形式,向编委领导及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广泛传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依托党校培训资源,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形成人人懂法规、自觉守法规的良好局面。 二是健全编制使用联审机制。年初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依据空编数额,分别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招录(聘)调配人员申请,形成初步意见报编办汇总审核,提交编委会研究后下达年度用编通知单位。否则不予安排年度用编计划,不办理增人进编手续。 三是健全人员调配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年度用编计划和进编通知单位制度,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用编计划、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内录(聘)用调配人员、任用调整干部,严格按照编办核发的进编通知单核定工资、核拨经费。坚决杜绝擅自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核定拨付经费等现象。 四是健全数据信息对比机制。将机构编制统计分析数据信息,与财政预决算、工资年报、干部统计等编制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综合分析财政供养编制人员变化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财政供养编制人员管理控制的制度措施,提高统计分析的全面性、权威性、指导性、实效性。 五是健全机构编制核查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年度核查制度,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认真核对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经费、工资信息,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在编人员、领导配备、经费使用、编外用人、出勤在岗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查处纠正违反规定增加财政供养负担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