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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作问责”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2-02-16   浏览量:

 

 
 
济长编办发〔2012〕2号
 
关于开展“工作问责”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2年2月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工作问责”的实施意见》(济长发〔2012〕5号)和《长清区“工作问责”实施细则》(济长办发〔2012〕2号)的要求,经编办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年2月8日开始,组织开展“工作问责”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区四级干部会议精神,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树立形象、推进工作”为目标,以“建五型机关、做五型干部”活动为载体,以“治庸、治懒、治散、治软”为主要内容。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崛起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工作问责”活动,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工作问责”,切实解决机关干部在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团队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崇尚实干、勇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2、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开展“工作问责”,使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周到服务、热情服务、主动服务、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树立良好形象。通过开展“工作问责”,在编办上下努力营造说实话、说真话、说心里话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
4、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工作问责”,建立健全责权对称、奖罚分明、失责可罚、渎职可究、违法违规可查处的激励与问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落实工作问责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开展“工作问责”,主要以“治庸、治懒、治散、治软”为主要内容。
1、“治庸“工作重点:(1)、履职能力不强,办法少,能力弱,对上级的决议和命令消极抵触,顶撞、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秩序的;(2)、全局协作意识不强,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工作中随心所欲、自搞一套的,不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3)、造谣诽谤,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给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5)、存在蛮横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的;(6)、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喝玩乐,铺张浪费,巧立名目,用公款旅游和进行娱乐消费的;(7)、违反优化发展环境“三条禁令”的。即:违反规定到企业检查、收费、罚没的,向企业吃、拿、卡、要、报、借,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承诺失信、故意刁难的。
2、“治懒”工作重点:(1)、不能按时有效完成或办理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和区领导批示件的;(2)、不深入基层一线,不主动靠前指挥,工作推进不力的;(3)、对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有效完成的;(4)、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的;(5)、在招商引资、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对投资方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影响政府形象的。
3、“治散”工作重点:(1)、不按规定参加会议的;(2)、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擅自离岗、脱岗,不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3)、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嬉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4)、在单位内闹不团结,发生争吵、厮打,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和谐稳定的;(5)、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相互宴请的;(6)、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造成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的;(7)、无故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8)、享受通讯补助,不按规定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的;(9)、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炒股、游戏、娱乐等非工作用软件程序以及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等不务正业的。
4、“治软”工作重点:(1)、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其他单位有法定依据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有关事务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3)不敢"言",缺乏基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的;(4)对复杂矛盾、棘手问题不敢"碰",缺乏应有的魄力和勇气的。
四、方法步骤              
这次“工作问责”活动,从2012年2月8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2年2月8日至2月22日)
1、动员部署。根据“工作问责”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工作问责”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问责”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障碍,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工作问责”活动中来。
2、制定方案。各科(局)、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问责”活动方案,丰富活动载体,明确工作重点。各科室“工作问责”活动方案于2月15日前报编办“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题学习。以各科(局)、中心为单位,认真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区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全区四级干部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工作问责”的实施意见》和《长清区“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着力加强爱岗敬业、党风党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2月23日至2月29日)
1、自查自纠。按照区委“工作问责”实施意见三十七条问责内容的要求和编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通过设立监督信箱、开通监督电话、组织群众评议等方式,集中排查机关干部在“庸、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以科室为单位,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自查报告于2月25日前报“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开承诺。各科(局)、中心,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和整改承诺要在政务公开栏和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承诺,集中力量,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以科室为单位形成整改工作报告。于2月29日前报“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督查问责(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监督检查。“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途径和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各科(局)、中心开展“工作问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2、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工作问责”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关考勤、财务管理、激励奖罚等各类规章制度。以科室为单位对“工作问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工作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开展“工作问责”活动是编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局)、中心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编办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问责”活动顺利开展,编办成立“工作问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编办“工作问责”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督查。各科(局)、中心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带头参与。
2、营造宣传氛围。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工作问责”,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问责”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问责活动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努力营造“工作问责”活动的舆论氛围。
3、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工作问责”与“建五型机关、做五型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工作问责与推动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健全长效机制。“工作问责”活动结束以后,各科(局)、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探索建立开展“工作问责”的长效机制。
附件:1、长清区编办“工作问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长清区编办“工作问责”活动配档表
 
 
 
附件1
 长清区编办“工作问责”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时军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副组长:周宝忠   区编办副主任
        滕爱丽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员:王富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
李瑞杰   机构编制科科长
于 刚   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下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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