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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编办关于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来源:长清区编办   日期:2011-12-28   浏览量:

长清区编办关于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济长编办【2011】1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济长发[2011]2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品质长清,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2、严格标准,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事项,应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内,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顺应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党员、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坚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突出我办工作性质特点,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形成相互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目标要求
截止2011年底,我办党务公开工作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
三、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
(一)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单位中心工作:一是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省、市、区重大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我办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二是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2、宣传思想建设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先进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二是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创先争优,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3、组织人事工作: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方法。
1、依目录公开。我单位按照《长清区党务公开目录》要求,有序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对于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领导班子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通过网站公开;领导班子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收集反馈。设立公开联系电话、意见箱,不定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并将落实情况通过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及时登记整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等资料,归类建档备查。
(三)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
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公示或财政与编制网等公开。
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宣传栏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公开目录中要求在网站公开的内容,经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网站公开。
(四)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
长期公开: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
定期公开:一定时限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逐段公开: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
及时公开: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
(五)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阶段安排。
我办的党务公开工作,按起步、正常运行、完善三个阶段进行。
起步阶段(6月10前):学习工作要求,制定我办工作意见,并按意见要求,初步完成单位《目录》规定的四大类45项内容的党务公开工作。
正常运行阶段(12月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等工作,高质量达到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
完善阶段(2012年及以后):根据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主任时军华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周宝忠、滕爱丽同志任副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共同完成我办的党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单位领导班子将按照要求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保障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聘请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奖优罚懒制度。坚持评选先进、奖励先进,在单位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实践探索。不断研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拓宽思路,不断把我办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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