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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取成效
日期:2017-12-05   浏览量:

 

为巩固扩大基层医改成果,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实施立医院改革工作以来,长清区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长清区列为2015年公立医疗机构试点改革区以来,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卫生计生、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一是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差价的66.4%,政府补偿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由此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二是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建立自主控费机制。加强处方点评和临床用药指导,制定实施了药品用量首位淘汰制度,扎实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完善单病种费用控制机制,规范诊疗流程。三是健全医务人员内部考评机制。区人民医院探索制定了以工作量为基础,以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工作效率等为综合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积极试点,推进改革。启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区中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阶段性工作,制定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理事会成立大会,审议并通过《长清区中医医院章程》。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基本情况调研,包括医院类别、等级、床位、门诊量、人员等数据,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设置、竞聘、政府购买服务等问题现状及相关意见建议。在控制医院人员总量的前提下,扩大医院在人员招聘方面的自主权,探索解除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进一步保障医院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深化改革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控制人均药品费用增长的具体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实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与提升医疗质量的有机结合,以及百姓得实惠、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通过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院的经济运行困难,“以药养医”机制得以改变,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降低,群众药品负担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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