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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编办“三结合”建立控编减编管理机制
日期:2017-10-27   浏览量:

 

 

为严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建立健全控减编工作机制,济南市长清区编办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管理规定,严把关口,采取调剂挖潜,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实现了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控减编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机构编制限额管理机制。按照“审批前置、编内进人、结构管理、职责匹配”原则,规范干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等人员进出程序,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牢牢掌握编制管理主动权。二是严格落实实名制信息公开。通过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书和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证书同步运行的“双台帐”管理模式,根据入(减)编情况,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数据,实现机构编制数据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维护。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将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等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全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专职信息维护员。建立了“经办人初审、负责人复审、编制部门终审”的实名制信息“三级联审”责任机制。

二是实现总量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一是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分配编制。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待分配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事业编制60余名,分别设立了11个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构和1个地质保护管理机构。结合全区中小学核编工作,抽调事业编制90余名,设立长清区中小学临时编制周转专户。二是内部挖潜,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在确保不新增行政编制的前提下,分别在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机关空余编制中调剂使用行政编制20余名,设立了区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在不新增事业编制的前提下,在区内现有中小学调剂空余事业编制114名,新设立中小学3所。三是有增有减,严控编制规模。结合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自去年来,共撤销事业单位8家,收回事业编制27名。通过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工作,累计收回事业编制108名。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累计精简收回事业编制65名。收回编制量大于编制使用量。优化了编制资源分配,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四是严格政策,逐步消化工勤人员。对现有工勤编制和工勤人员实行扎口管理,只出不进,通过工勤转岗、退休等逐步消化。

三是强化控减编工作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由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对擅自设立机构、增挂机构牌子,擅自配备领导干部,实名制管理信息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先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二是开展“吃空饷”检查。以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托,将“吃空饷”检查活动与实名制管理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检查活动贯穿到工资变动审核、岗位设置联审、人员编制调整等日常工作中,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三是强化协同配合。积极发挥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区纪委和区法院提供的在编人员被处分或判刑信息,督促其主管部门尽快办理销编手续。每半年与区纪委和区法院核对人员编制核销、工资停发等情况,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建立了控减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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