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长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长编发﹝2016﹞53号),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更名为“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启用“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印章,原“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章同时作废。同时,启用“济南市长清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印章。
济南市长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