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8)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17) ·长清区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资料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长清区“三坚持、三推进”加强食品药品城乡一体监管体系建设
日期:2015-10-23   浏览量:

 

为更好地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实现对全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济南市长清区按照“三坚持、三推进”工作思路,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努力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监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一是坚持“三位一体”,扎实推进监管网络建设。按照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济南市长清区从整合全区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入手,优化重点区域的监管力量配置,在全区10个街镇对应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街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持监管重心下移,延伸监管链条,按照属地原则,在全区各街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镇长(办事处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下设食品办公室,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为弥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不足,通过选聘的方式,在每个村(社区)设立1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基本形成了以区为监管中心,以街镇为监管前沿,辐射延伸到村(社区)的“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二是坚持优势互补,扎实推进监管队伍建设。为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水平,济南市长清区按照“配足、配齐、配强”的要求,通过选调、招考等方式,选拨了50名干部,充实到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管职能、人员素质和工作特点等,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八有”标准,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办公设施。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将区、街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统筹,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证。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推进监管机制建设。为提高基层监管能力,筑起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网,实现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全覆盖。济南市长清区对全区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进行了整合,统一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街镇在食品药品监督中的属地责任,将食品药监管纳入街镇全局工作,明确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街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责任,设立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统筹做好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农业、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巡查、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地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形成了食品药品城乡监管工作合力。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7210199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