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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日期:2015-03-18   浏览量:

 

一、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按照中央、省市编办的安排部署,长清区编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推进了卫计、食药等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将人防、物价由挂牌机构改为部门直属,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比改革前减少1个,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
二、规范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内设机构个数,职责交叉、相近或工作任务不饱和的内设机构进行合并,不设三人以下科室按照新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控遍减编要求重新核定人员编制。从严核定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2-3名配备,工作任务重、业务面宽的综合管理部门增配1名副职。
三、规范制定“三定”规定。制定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监管局、区政务中心“三定”规定。修订完善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委等部门“三定”规定。区编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进行初审,对涉及的职能调整、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问题,严格把握改革政策要求;与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对“三定”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将经区编办和各部门修改完善后的部门“三定”,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按有关程序审定、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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