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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编办“三个规范”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日期:2013-11-06   浏览量:

  为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长清区编办从规范服务流程入手,不断提高全区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一、落实责任、规范服务。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年检登记流程,规范登记管理的各项办事程序,按章办事。对新设法人事业单位按照受理、审核、核准的要求,逐项核实,从严把关,规范登记。建立了“三联审”工作制度,落实了登记年检岗位责任制度。
  二、完善档案、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建立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档案规章制度,在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等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做到合理组卷、科学分类、编辑目录,及时归档。实行档案资料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确保了档案资料完整无缺。
  三、注重调研、规范监督。始终坚持“调研先行,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针对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水平的提升。(济南市长清区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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