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长清区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通过学习先进市县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完成了《全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紧紧围绕“考什么”、“谁来考”、“怎么考”和“怎么用”这一主线,从考评的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上突出了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考评内容上,实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告、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强化了考评工作的公开透明。在考核管理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明确了考核委和考核办的工作职责。在考评结果运用上,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将考评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其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分类和动态管理。(济南市长清区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