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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编办六措施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3-08-16   浏览量:

    为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长清区编办从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入手,不断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搭建管理平台。在健全完善“入减编审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以“实名制”信息库为依托,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使用通知单》为载体,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管理平台,实现了对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从根本上堵塞了各种管理漏洞,有效解决了超编进人、“吃空饷”、混编混岗等各种问题。

    二、优化业务流程。通过开展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各科室业务内容和办事流程,通过政务公开网、机构编制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办事进展情况,健全完善了“科室受理、同步审查、限时完成、统一反馈”工作机制,对时间紧、工作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业务工作“预约服务”,做到“随到随办理”,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规范编制管理。坚持编制“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龙头”和“总阀门”作用,积极推行编制管理前置。凡是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编办与用编单位沟通、编办内部讨论、编委会研究“三次论证”的要求进行办理。建立健全了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把关、互相制约的配合约束机制,增强了工作合力,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了机构编制资源。

    四、畅通诉求渠道。积极打造“阳光编制”,进一步畅通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受理渠道,完善了“12310”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加强了机构编制与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干部群众切身利益。

    五、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两结合”的原则,努力把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结合,把开展监督检查与开展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工作相结合,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实名制”管理、入(减)编审批、机构编制统计等有机结合,融入到编办日常业务中去,建立了以动态管理、统计查询和监督制约为主要内容监管模式。定期与区纪委、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有关单位联系,重点对因采取强制措施及判刑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六、开展绩效评估。把对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作为机构编制工作重点,成立了区考核评估委员会、制定了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部分热点难点工作,对承担相应职责的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试点评估检查。通过评估的开展,增强了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观念,节约了行政成本、改进了管理方式、提高了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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