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济厅字【2013】20号文件精神,在广范征求组织、监察、人社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市编办做法,长清区成立了全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
全区考核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同时,为便于工作开展,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编委办公室,编办主任兼任全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