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管理工作纪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证书》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证书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作用。从7月起,长清区编办组织全区各机关事业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核工作。 这次审核范围主要是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类事业单位。根据审核工作要求,重点审核《机构编制管理证》与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制登记是否相符的问题,并对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整理。 为确保这次审核工作顺利进行,长清区编办抽调机构编制科、监督监察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及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的业务骨干,组成综合协调、信息审查、证书打印、档案管理四个工作组。专门刻制了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审核章和经办人员个人名章,科学制定了审核工作方案,合理编排了审核进度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审核质量,这次审核工作坚持单位自查和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搜集整理年审材料,认真核实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离岗人员情况以及机构变动情况,填写《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增减人员情况统计表》和《编制证与实名制系统年审自查情况表》进行自查,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编办审核备案。 审核工作中,长清区编办审核工作组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依据 “实名制”数据库,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变动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证书使用情况逐一审核。初审合格的,加盖审核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名章;初审不合格的,退回进行整改。 通过审核,进一步完善了全区机构编制信息,及时纠正了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审制度,完善了“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信以及事业单位年检登记“四位一体”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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