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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编办落实“三项措施”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日期:2013-04-15   浏览量:

    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机关干部文明层次,长清区编办落实“三项措施”,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创建目标。成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以“营造一流环境、建设一流队伍、做好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作为创建目的,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形式。把深化“五型机关”创建融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之中,以深化“五型机关”创建为总抓手,与“驻村帮扶”、 “机构编制服务月”、“拥军拥属”等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有序、稳步地向前推进。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考核。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公开栏、网站等宣传平台介绍创建知识,报道创建动态,扩大影响、增强气氛,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服务创建”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创建活动档案,保证资料搜集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建档完备,确保创建资料台帐全面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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