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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以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加强实名制管理
日期:2012-09-04   浏览量:

 

济南市长清区以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积极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加强编制实名制和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加强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设。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区400多个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要求,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在确保机构、人员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人员信息逐一核对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目前,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全面完成。
二是加强编制使用审核严肃编制纪律。出台了编制管理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和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纪律的通知,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向区编办提报编制使用申请,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核制度,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办理调配手续,财政部门不得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凡违反编制使用纪律补充的人员应予以清退;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要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健全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与组织、人社、财政、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机制,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贯穿到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工作各个环节。组织人事部门凭编制部门核发的《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和《编制信》办理调配手续,编办严格审核入编人员档案资料,进一步把关;新进人员审批工资时先审核《编制信》,工资批件由编办对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财政部门凭《编制信》批准的具体人员的编制性质、经费渠道拨付经费,财政统发工资表上由编办审查盖章;对自然减员和公检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由编办审核后方可办理核定生活费、申领离退休费、申请遗属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等手续,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有效控制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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