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充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长清区编办建立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区编办、区法院、区发改委、区人社局等14家单位组成,会议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在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中的任务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联席会议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每年举办一次。主要任务是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中的问题,协调各单位做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还对成员单位在监督中的主要任务和监管原则进行了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