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的监管制约,根据《长清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要求,长清区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一是明确了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范围。二是规定了实施程序,要求“三重一大”事项要在充分酝酿,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审议决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议,要提前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一组领导沟通,并邀请领导参加指导,主动接受监督,会议纪要要存档备查。对会议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落实到位。三是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程序,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