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编办部署安排,长清区编办从2011年12月份起,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审批发放工作。 为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长清区编办不等不靠,尽早谋划,先后投资1万余元,采购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组建了专用办公网络。通过“单位自查、编办审核”的方式,对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进行了审核校对,确保了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完整和准确。选拨了2名机关干部参加市编办组织的工作培训,为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工作中,从规范工作程序入手,按照工作特点,分别成立了综合协调、信息审查、证书打印、档案管理四个发放工作组。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发放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发放时间,规范了工作流程。本着“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了部分单位,组织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发放工作效率。同时,把证书发放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对各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进行重点审查,进一步完善了以“实名制”信息库为依托,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使用通知单》为载体的“三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