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印章备案须知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填写说明 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三、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日程安排表 四、有关要求 五、事业单位法人印章备案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填写说明 1.法人登记事项。本部分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2.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填写;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编制的单位,可填报定员数,或不填写此项。 3.从业人数。指事业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业务开展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2013年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6.资产损益情况。 7.绩效和受奖惩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和部门内的小型评比。 8.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在财政拨款和业务收入以外,其他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无偿捐赠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量、方式,以及按照规定使用的情况和结果;没有接受捐赠的填写“无”。 9.涉及诉讼情况。 10.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11.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2.其他情况。 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上传); 2.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必须上传); 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或利润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利润表)(必须上传); 4.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必须上传); 6.住所证明(必须上传); 7.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 8.使用国有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 三、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举 办 单 位 | 2月7日 | 区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 2月8日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 | 2月10日 |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国土局 | 2月11日 |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 2月12日 | 区司法局、区老龄委办公室、区粮食局区党、史研究室、区委党校 | 2月13日 | 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残联、济南经济管理委员会 | 2月14日 | 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 | 2月17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2月18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月19日 | 区交通运输局 | 2月20日 | 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 | 2月21日 | 区归德镇、区孝里镇、区万德镇、区马山镇、区双泉镇 | 2月24日 | 区林业局 | 2月25日 | 区水务局 | 2月26日 | 区农业局 | 2月27日 | 区财政局 | 2月28日 | 区农业机局、区畜牧局 | 3月3日 | 区卫生局(区直事业单位) | 3月4日 | 长清广播电视台、区供销社联合社 | 3月5日 | 区卫生局(乡镇事业单位) | 3月6日 | 区档案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史志办公室、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 3月7日 | 区教育体育局(区直事业单位) | 3月10日 | 区教育体育局(文昌街道) | 3月11日 | 区教育体育局(平安街道) | 3月12日 | 区教育体育局(五峰山街道) | 3月13日 | 区教育体育局(崮云湖街道) | 3月14日 | 区教育体育局(双泉镇) | 3月17日 | 区教育体育局(马山镇) | 3月18日 | 区教育体育局(归德镇) | 3月19日 | 区教育体育局(孝里镇) | 3月20日 | 区教育体育局(万德镇) | 3月21日 | 区教育体育局(张夏镇) | 注:未列入安排表的单位可在年检结束前随时联系参加年检。 四、有关要求 1.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的公开主体,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要指导事业单位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3.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好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来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将旧证书交回。 五、事业单位法人印章备案 根据省编办、省公安厅印发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事业单位进行印章备案工作,备案印章作为监督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收缴、重新刻制事业单位印章等相关管理工作的依据。事业单位印章指事业单位名称印章、专用印章(冠以单位名称的钢印、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专用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事业单位填报印章备案表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结合换证工作一并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附后)。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表.doc
|